我校举办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05浏览次数:202

    12月4日中午,我校北校区人行道两侧悬挂的红旗和法律知识宣传页,格外引人注目。12点30分,由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社会管理学院和法学社联合举办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北校区小广场庄严开幕。校党委宣传(统战)部部长赵学森、校团委副书记刘雨鑫、社会管理学院副院长王妮、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指导教师何国萍、部分法学专业教师以及社会管理学院15级全体学生100多人参加了活动。
 
    社会管理学院副院长王妮在致辞中讲到宪法实施是所有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本次活动,要弘扬宪法精神,传播宪法理念,树立宪法权威。希望同学们以仪式感的虔诚心情,以责任感的担当精神,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学生代表马晓华在发言中分享了对宪法和“国家宪法日”确立的认识,号召大家一起学习宪法法律和法治理论,不断提升法律素质,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中绽放青春光彩。校团委副书记刘雨鑫朗读了《宪法》“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的节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一字字、一句句打动人心,他号召同学们在阅读宪法文本的过程中培养责任感,让宪法印刻于心,走进行动。
 
    校党委宣传(统战)部部长赵学森和校团委副书记刘雨鑫还为同学们发放了宪法知识宣传资料,并与老师们在“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条幅上签名。
 
    活动现场设立了咨询台,为有法律困惑的同学解疑答惑,法学社的同学们分组对校园个体经营户开展了法律问题调查,随后将整理并集结成册以宣传单的方式予以反馈。
 
    本活动是我校大学生法律文化节系列活动之一,将有力促进学生养成尊重宪法、学习宪法、践行宪法的行为习惯,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