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战部、省委组织部、省高校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甘统发[2008]38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落实2010年全省高校统战工作督查考核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统一战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高校统战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党的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巩固党与党外人士联盟的重要途径,是实现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加强高校统战工作,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协调关系、沟通思想、凝聚力量、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优势,对于促进高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我校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良好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挑战,做好统战工作,充分发挥党内外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调动起来,把广大师生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把统一战线功能发挥出来,对于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全面发展,实现升本目标和学校制定的“十二五”发展规划具有重大意义。
二、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范围
我校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范围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少数民族人士,有宗教信仰的人士,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其亲属(包括在大陆定居的台胞和就读的台湾学生),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重点是专业领域有显著成就、政治上有代表性、社会上有影响的党外人士。
三、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认真做好民主党派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各民主党派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民主党派成员自觉地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协助民主党派加强组织建设。通过教育培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方式,提高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
(二)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以“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为工作载体,密切同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全心全意为党外知识分子服务。开展各项工作中要注意发现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举荐人才,为党外知识分子成长进步创造条件,使党外知识分子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和学校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切实为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为此,一是及时发现和确定无党派代表人士后备人选;二是要有意识地保留一批党外优秀人才作为无党派代表人士发挥作用;三是加强对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增强团结合作意识,提高参政议政能力,使其成为有一定影响的无党派代表人士;四是做好对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质安排,学校机关各部门,也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一定数量党外人士担任部门领导。
(三)做好留学人员工作。以“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为工作载体,认真贯彻“广泛团结、热情服务、积极引导、发挥作用”的留学人员统战工作基本方针,以有贡献、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党外留学人员为重点,充分发挥留学人员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主动服务学校发展。全校各级组织要充分关心出国留学和留学回国人员的思想状况,工作上积极支持、生活上关心照顾,及时反映留学人员的建议,鼓励他们积极建言献策,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四)认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一是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三个离不开”思想教育,做好少数民族人士统战工作。二是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关心少数民族师生生活和学习;三是积极团结有宗教信仰的人士,教育他们在宗教场所进行宗教活动,坚决防范和抵制各种邪教,不在校园内进行传教和其他宗教活动;四是坚决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渗透、破坏、分裂活动;五是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
(五)积极开展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通过学校的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和人员往来,加强与港澳台和海外专业界、学术界的合作与联系。认真贯彻党的侨务政策。
(六)认真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把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使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全面安排。建立健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制度,规范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努力改善后备干部队伍结构,逐步建立健全党外后备干部人才库。不断拓展党外干部选拔渠道,改进和完善党外干部选拔任用方式,逐步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有利于党外干部脱颖而出的机制。统战工作部门要加强协调,努力形成党委领导,统战、组织部门各司其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格局。
(七)加强统战理论研究、宣传和信息工作。
四、全面加强各项工作
(一)全面重视统战工作。每年召开两次以上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统战工作。校院两级中心组把党的统战理论、政策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学校由一位党委成员分管、一位行政领导联系统战工作。各党总支设统战委员1名。
(二)不断完善统战工作机制。实施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行政大力支持,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和院系配合,校内各群团组织共同参与、相互协调的统战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制度、传达会议精神制度、参加重要会议制度、联系交友制度、调研考察制度、信息沟通制度、定期座谈制度、参与民主管理等制度(甘联大党发[2003]33号),并不断补充修订,促使统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加强统战干部培养培训。关心统战干部的思想与工作,加强对统战干部的培养和教育,通过岗位交流、党校培训、挂职锻炼、调研考察等方式不断提高其自身素质。
(五)为统战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等支持。将统战工作经费列入学校的经费预算,力争逐年有所增加。党外代表人士特别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党委统战部同意或委派,参加调研考察、学习培训等活动经费,列入统战工作经费,统战工作的特需费用,由党委统战部申报并列入统战工作费用中。学校相关管理部门要力争解决好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活动场所,切实为民主党派组织、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留学人员联谊会等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团体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对改善统战部门办公条件、开展统战工作的重要活动给予必要的物质和资金支持。
(六)加强工作指导,切实落实工作任务。统战部门要加强对各院系、各单位统战工作的指导和帮助,主动与院系一起研究统战工作,与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共同做好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及时了解、分析和向校党委以及上级统战部门反映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动态,协调各方面力量,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各基层党组织要把统战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与其他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同表彰,不断推动统战工作整体发展,开创我校统战工作新局面。
201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