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化管理工作会议纪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7-02浏览次数:2629

 

    2006年5月22日,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校文化管理小组组长王启武同志主持召开校园文化管理工作会,研究解决校园文化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安排部署近期的校园文化管理工作。
在听取了校园文化管理办公室关于对全校文化市场清查情况的汇报后,会议认为,校园文化市场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到方方面面。各相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能,协同合作,共同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会议决定:
    一、 大食堂舞会由后勤集团膳食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党委宣传部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和办法,进行指导并督促执行。
    二、 校园内“金城联大加盟店”店名混淆视听,有碍观瞻,应立即予以更名;只准经营电话业务(但须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兼营图书租售。
    三、 鉴于原“甘肃教育科技产业公司”实际已处停业状态,八号楼一层“甘肃教育科技产业公司复印部”必须立即更名;不得开展上网业务。
    四、 八号楼一层西餐厅不得开展卡拉OK演唱业务,不得作为跳舞场所。
    五、 “校园书亭”“科教书店”要亮证营业, 相关证件不齐全的,要限期补办。露天书摊可以引进,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但需加强管理,保证不出问题。由党委宣传部负责验证、审批,提出售书管理要求。后勤管理处负责指定时间、地点,提出环境管理要求。
    六、 小商品摊点原则上不允许摆放,若确有必要,由后勤管理处 负责审批管理。
    七、 校内不允许开办经营性网吧,已开办的要立即停止营业,迁出校园。
    八、 各院、系计算机室应创造条件向向学生开放,但要严格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各院系会同教务处、财务处制定。
    九、 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校外网吧,对上网学生要加强引导,对校区周围非法网吧要通知市文化稽查部门予以清理。
    十、学校各单位开办、引进文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场地租赁费、管理费,都要根据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上交校财务。具体办法由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提出意见,经有关会议研究通过后执行。

                      校园文化管理小组办公室 2006年5月22日